Friday 1 February 2008

順帶一提

全世界的注意力都集中到某個男藝人和某些女藝人的身上去了。
我希望大家不要太激烈了,無論如何,被放上網,都是受害者。
本來只是私人生活的情趣照片而已,何必搞成現在這樣。
評論完畢。
另:《生果報》引述湯家驊大狀的話,睇就得,上載或者傳播就係犯法。(原文比較正規,但是我只記得大概意思。)

mad dog的blog寫到各色的書店。
吾友來威靈頓的時候閒逛,發現書店有個共同的特點:均有專門一個section,是賣的gay literature。
包括全球著名連鎖書店borders。
其實,我覺得真實是件好事來的。
把自己的性取向攤開來講,從衣櫃裡面走出來,不是很好嗎?
連我最喜愛的jodie foster也出櫃了,大家還在猶豫什麽呢?
我們曾經有個書友是男同志,特別討人喜歡。
舉手投足都像個小女孩,我是當他是我的姊妹般的,還經常和他一起八卦一下靚仔教授……
時間久了,竟然有傳聞說我暗戀那個先生!!!
冤枉呀~大人~如果真的有人暗戀那個先生的,也是他,不是我呀!
後來,我們班有個女同志的書友,我沒有看出來她是斷背囉。
因爲如此,而且我一直不願意相信jodie foster是斷背,xxx也是斷背(想不起來例證),因此,我朋友說,我的gaydar是壞的!
可是,如果我的gaydar真的是運行正常的話,我難道,見到一個斷背的朋友,就走上去說,「hello,你好,我睇出嚟你係斷背山了,我好想同你做朋友!」 那樣嗎?
我會被當街斬死嗎?或者遭到唾棄?
不過,我相信,所有的同志朋友,如我的好「姊妹」般都是很好人,很善良的。
當然,壞人也是有的,只是通常來講,我覺得斷背的人都很nice。
我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我建立起這個觀念的,但是我一直這麽認爲囉。
我想說的,只是真正文明的社會裡,應該就是人人平等的,無關乎膚色、種族、性向、性別。
真正做到平等、自由、友愛的社會,才會真正的和諧囉。
雖然島國人民有點醜陋,穿衣品位值得懷疑,但是他們對所謂的「弱勢群體」的重視程度,卻讓我另眼相看。
我個人沒有斷背,但是我相信,我斷背的朋友們應當享有和我們一樣的權利。
雖然我知道有很多人對這個問題極端迴避和厭惡,痛恨,但是,有些事情,如果我們設身處地地去想,換位思考,我們就會有另一種理解。
我們天天要求「和諧」的時候,我們真正做到和諧了嗎?
我知道在短期内,不可能期望每個人都接受這個現實,但是我們身邊真的就是有許許多多的斷背山。
我們不去了解,試圖理解他們,我們怎麽有資格覺得他們是「罪惡」的呢?
「人人心中都有一座斷背山,但是這個世界藏龍臥虎,所以大家都要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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