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來很少出入聲色場所。
主要原因是覺得精力不夠,十零廿歲的靚仔靚妹精力充沛無處發洩,去飲酒狂舞實在是個極好的消遣方式。
我則更加適合在室内昏黃的燈光下和朋友茶敍,喝杯咖啡,聊天,喪笑。
謝絲嘉下個月就要離職回到奧市繼續求學了,所以我們今天出去喝酒狂舞囉。
我本身是個身體平衡能力幾乎為零的人,況且也永遠踏不到節拍上,所以甚不適合跳舞。
我喜歡的音樂也只有兩種:古典音樂和搖滾。
前者,只能芭蕾,這個我只得個看字。
搖滾,我只能跟著fing頭。
所以,其實當初她們叫我一起去我是極不情願的。
不過後來有些微醉的時候,在超級大聲的音樂刺激下,我竟然也跳起來,她們還覺得我跳得很好。
……
聲色場所,果然令人麻醉自己。
我跟著音樂fing頭,晃來晃去,雖然個樣一定很恐怖,但是都還幾過癮。
我終於明白爲什麽間間pub這麽好人氣了,大家都逃避現實,喝到high了就開始群魔亂舞。
過癮!
1 comment:
酒精, 巨大的音樂聲再加上五光十色的燈打下來真的很high。 我喜歡那種放縱的感覺,有時看看別人放縱也很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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