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9 July 2009

節 選

陳丹青差點成了劉青雲

書展找我和馬家輝做書展大使,到 大陸和台灣進行路演,宣傳香港書展,於是我到北京找了陳丹青、賈章柯,到上海找來王安憶、陳子善,這種級數的人物,跟我和馬家輝對談,介紹香港的書和文 化。怎料到今年書展單位邀請的是郭敬明,大陸最暢銷的愛情小說作家,要他來教年輕人寫作,因為他是年輕人的偶像。可是他作品的質素是出了名的差,而最離譜 的是,他的一本作品是抄襲別人的,被告上法院,最後敗訴賠款,但他不肯道歉,並表示替那個寂寂無名的人普及了作品,是幫了那人一把。當我在大陸找陳丹青這 個級數的人物,它卻找來郭敬明,真是很embarrass。他們不是沒有錢,是沒見識。……

更有趣的是,我們到內地出使時,貿發局表示副 總裁會一起去,雖然不同航班,但會一起坐經濟客位,也沒有安排交通工具到機場接送,我們當然沒問題。可是,當我和馬家輝在北京剛下飛機,便看到副總裁和他 的助手從商務客位的出口出來,同時發現他們已安排交通工具,便問他們為何之前說沒有,他們竟反問我們:「你們沒有嗎?」好像我們不配跟他們坐在一塊,可笑 的是,我們是他們的大使,最後唯有自行坐車到會場。然後,總裁在座談會的第一天便出醜了,與陳丹青見面時,把對方喊作陳青雲,我差點想跟他說,不是陳青 雲,是劉青雲。另外,每場論壇開始五分鐘後,他們便拉隊離開。他們完全不尊重自己的活動,也不尊重台上的嘉賓,態度非常惡劣。後來,我認識的文化版記者表 示對活動毫不知情,原來貿發局只通知了財經記者,財經版的覺得不關他們的事,便找來副刊記者,可是這種副刊記者只是來拿著數的,拿了便走。十幾年來跟官員 打交道,實在有太多這樣的經歷。

宋以朗打算向公眾展示張愛玲的書信,便聯絡林鄭月娥,想找一些保育計劃中的舊建築,用作張愛玲資料館或紀 念館。林鄭便答道, 哦!張愛玲,我看過許鞍華改編她小說的電影,也算是不錯的作家,可是她在文學史上的地位還有爭議性,不適合為她設館。I am so tired of it。我真是很累很累,很厭倦。(註)




本刊就此事去信林鄭月娥,發展局嚴正指出,林太表示「從沒有就有關張愛玲的文學地位問題發表任何的官方或個人意見」,同時表示不認識宋以朗,也沒有接過他的電話,但馬家輝則曾就設館一事致電查詢,林太當時向他提供了以下資料:

(1) 發展局已推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讓非牟利團體以社會企業的形式活化再利用政府歷史建築。舉例說,第一期計劃內的荔枝角醫院,將交由香港中華文化促進中心活化為「香港文化傳承」項目。有興趣又合符資格的非牟利團體可考慮申請稍後推出的建築物。

(2) 政府產業署及市區重建局亦擁有某些歷史建築,如得到相關政策局(負責文化工作的政策局是民政事務局)的同意和支持,非政府機構可申請租用這些建築物作有關政策局支持的用途。

本 刊另去信馬家輝,他指致電林鄭月娥問及設立張愛玲紀念館的可能性時,林太的反應是呆了一下,然後表示她知道張是個跟香港有關連,很出名的作家,也看過許鞍 華拍張愛玲的電影,並多次強調張愛玲沒有留下實在的空間、住所、故居之類,很難設館,認為張愛玲是否值得紀念,恐怕仍有人有不同意見,但表示如果民政局支 持,她亦不會反對。



節選自《首位對大陸講內地時事的香港人──梁文道》,c for culture 文化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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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accessed: 9/july/2009 4.1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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