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8 September 2009

養不教,誰之過

m母親的友人,有一13嵗女兒。
因爲父母離異,母親工作繁忙無暇照顧而寄住在姨婆處。
前幾日,她媽媽偷看她的日記,發現女兒交了男友,並十分熱切地希望和這個男孩子發生更進一步的關係。
首先,在父母翻看子女日記這個全球性的問題上,我是無發言權的。
我從來不曾寫過日記,因爲懶,所以沒有切膚之痛。
但她的作爲仍舊令我十分反感,凴什麽她不尊重小孩的私隱要去翻看她的日記呢?!

她自己天天只是忙著賺錢,也沒什麽空去管她。
只覺得小孩天天有去上學,周末抽空去探她,提供足夠的物質需要,就夠了。
忽然一天卻發覺,自己的小孩已經不再是一個小孩,不受自己控制,開始害怕。

既然這樣,早去做什麽了呢?
m說有足夠家庭溫暖和關愛的小孩是不會去早戀的,因無這個心理需要。
贊同。
但愛情和親情不同,早戀倒也未必就是因爲缺乏家庭關愛和溫暖,需要在外面找人來彌補這個缺陷。
何況如何叫早戀呢?
那條綫要劃在哪裡呢?幾嵗才叫早?

本身就是破碎家庭,母親需要一力承擔一個家庭的財政收入固然是辛苦的。
但這不是不管自己小孩的藉口吧?
是是是,她每天回來小孩已經睡着了,沒空關懷,無暇過問。
不過好象單親母親不是兩年前才出現的事物吧?
別人離異的單親家庭,怎樣,都不用出去謀生,坐在家裡觀天打卦嗎?

對於小朋友,失去了父母的任何一方已經是天大的不幸。
還要被托付給一個不怎麽熟悉的親戚管著更是不幸。
別人拿了你的錢,只是負責照顧她起居,管飯,管住而已。
至於其他的,比如調教規矩,做是人情,不做是道理。
何況人家站在何樣的立場幫你管教孩子呢?

現在她有點欲哭無淚了,找了個機會和女兒談了一次,教了她如何正確採取安全措施。
也是的,事已至此,還能如何?
不過有一樣事情到是好的,因爲她有錢,將來等到她女兒明白錢的重要性的時候,自然會乖乖地回到她身邊的。
聽上去有點令人搖頭,但卻又無比現實。
你算算,你身邊究竟有多少人,和父母也不過就是因爲個錢字還繼續來往的。
除掉了孔方兄,他們都是陌路人。
這樣的家庭關係,除了蒼涼,我不知道還能如何去形容。
大概什麽因,種什麽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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