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5 July 2008

bossiness vs englishness

性格倔犟,最討厭就是被人點來點去。
稍微熟絡一些的還好些,至少大家也是認識許久,互相已經習慣對方的醜惡嘴臉。
最怕就是,半生不熟,還有自來熟的那些。
認識的年數久似乎並不代表什麼。
有些人我認識了數十年,對話總和也未必超過2天,見面次數不超過10次,怎麼算?
還有些間接認識的,比如朋友的男女朋友,老公老婆之類,如果只是平日聚會活動當作展品帶來擺設一下,也不能算是熟絡吧?

有個朋友自己本身性格極好,任人捏圓搓扁,也沒有抱怨,老實的有點傻。
可惜他女朋友潑辣厲害,實在是人見人怕。
本身她去點自己的男友就好,反正你們兩個之間的事情,別人也理不着,你們喜歡怎麼樣,就怎樣。
什麼都好,但最最讓我覺得難頂的,就是她的bossiness。
或許那個日日躊躇不決的男人看中她的一部分就是她的霸道吧?
其實,不牽涉到我,這應該是一段非常配襯的男女關係。
偏偏她就是喜歡指揮別人並且指揮到我頭上來了。

本身我不容易聽服別人已經街知巷聞。
她還就是要擴散她的「特性」,籠罩到我的身上。
謝謝,不過,「不,謝謝。」
她可以繞過她男友插手到我們合作的一件事情加以指手畫腳已經讓我覺得條氣不順。
無奈同他懦弱個性的老好人男友訴苦之後,他也沒有任何行動去改善。
自從加了msn之後更加誇張。
經常在我返工的時候突然冒出一件什麼事情要我幫忙。
而常常,說話也不帶客套語氣。
我很想說,「小姐,你是公主,我也是,你要佣人幫你做事,請回家指揮你家菲佣。我們不過是普通朋友關係。幫你是客氣,不幫是道理。」  
不過向來接受西方教育的「公主」,竟然不懂得使用那個magic word。
是家庭教育失敗,還是她已經當我是「自己人」?
然,我和她,從未有過單獨相處,即使見面,聊天也不會超過10分鐘。
難道又是一個以年數作為友誼深度標準的例子?
不是說英國那套偽善的表面功夫好,但是處處禮貌一些,風度一些,大家自然也優雅一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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