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7 January 2009

關於博士後

其實博士後不是一個學位。
只不過是跟你的導師搞好關係,他/她幫你找到財力,然後給你一個你喜歡抑或不喜歡的課題,你就掛在他們學校名下,混一年半。
當然,前提是你已經有一個博士學位。
有什麼理由交友廣泛的律師上流人士連這點基本常識也沒有呢?
興許是因為完全就是捏造的人物吧?
不過好像捏造的整個團隊沒有人曉用googl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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